上海《金卡日子》杂志社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收购人”)依据工作需要,拟对下述项目以竞争性商量方法来进行收购。现约请资质合格的供货商参与商洽。
(1)须为在我国境内有用注册的公司,在上海具有工作地址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恪守我国的法令和法规,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(含)等。
(2)具有《印刷运营许可证》《书报刊印刷许可证》,且在新闻出版局有存案的。印刷规模须包含出版物、包装装潢印刷品、其他印刷品。
(3)建立时刻不少于2年(含),近2年内至少具有1个同类服务事例,须供给证明文件(合同复印件)。
(4)供给资质证明文件,至少包含:营业执照、与同类其他公司协作证明资料。
(5)供货商应供给商誉声明文件。供货商应声明在最近两年内未因本身的任何违约、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免除或引起法令诉讼。
(6)公司财物状况良好,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督管理的组织处分、无严重金融、财经违反法令规定的行为,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能才能;严厉恪守国家相关的法令和法规,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,内部管理标准、操控准则紧密,具有严厉的操作规程和保密办法。
(1)收购人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3日13:00整(北京时刻)承受供货商报名。
(2)供货商向收购人联络邮箱发送报名资料:营业执照、组织组织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(或三证合一),《印刷运营许可证》。近2年内1个同类服务事例,须供给证明文件(合同复印件,可隐瞒合同金额,但须让收购人看到甲乙双方称号、签署日期、首要服务内容)。
上述资料均须在复印件主页加盖公章(跨页须加盖骑缝章),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收购人联络邮箱。
(3)供货商报名资料经收购人审阅合格后,收购人以邮件方式向供货商发放收购文件。
(4)如供货商未按要求报名或报名未经审阅经过,收购人将不向该供货商发放收购文件。
2024年12月13日14:00分(北京时刻)。未按要求准时递送呼应文件的供货商,收购人有权回绝其参与商洽。